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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嚴禁混行樵採武廟香燈草山碑記拓本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嚴禁混行樵採武廟香燈草山碑記拓本

杜紹祈
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
碑碣拓本

1827~1827

寬:50 x 高:107 (cm)

原碑尺寸(寬):50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07.00 , 原碑尺寸(厚):8.00

採拓

登錄號:19580010556

本物件為西元1797年(嘉慶2年)中埔代天府廟業契文碑記拓本;廩生吳清時程請左營舊城蛇山坐為武廟祀業,後因蔡牽之亂案卷焚毀無憑,致令不肖之徒私自砍伐林木,及至西元1827年(道光7年)地方士紳再度呈請示禁,而由鳳山縣知縣杜紹祈給立告示,嚴禁民眾私自樵採,以維護武廟香燈祀費。碑額題刻「示禁碑記」四字。
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